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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做兼职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?

时间: 2021-12-31 08:24 分类: 劳动法苑 来源: [转载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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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】一位周女士来电咨询称,她是一公司的销售人员。两年前,她按揭了一套住房,经济压力较大。她业余时间在另一家公司做兼职业务员赚点外快。没想到,她兼职的事被本单位知道了,公司决定与她解除劳动合同。请问: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吗?

针对周女士的问题,四川·成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李律师认为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并对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,或经用人单位提出,劳动者拒不改正的情况下,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。而“兼职对完成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”和“经用人单位提出,劳动者拒不改正”这两个条件都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。如果用人单位无法证明,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就是违法的。

李律师提醒,即使法律保障劳动者享有“兼职”的权益,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职工,应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,对用人单位忠实。在此前提下,再考虑是否要“兼职”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