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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中必须了解的十三条劳动法知识

时间: 2022-07-05 08:27 分类: 劳动法苑 来源: [转载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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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。

2、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,享受带薪年休假,包括在不同公司的时间。

3、公司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要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,否则最多要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。

4、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只有服务期和竞业限制。

5、员工解除劳动合同,提前30日,试用期提前3日通知公司即可,不需要公司批准。

6、公司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,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7、劳动合同期满,公司不同意续订的,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。

8、公司口头解除劳动合同违法。

9、试用期内,公司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,必须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。

10、加班费,工作日是1.5倍,休息日是2倍,法定节假日是3倍。

11、只有在休息日加班,公司可以用调休替代加班费。

12、迟到罚款违法。

13、末尾淘汰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违法。